A股绿色周报|7家上市公司暴露环境风险 中国中铁旗下公司收40万元环保one体育罚单
one体育中国中铁(SH601390,股价7.68元,one体育市值1901亿元)旗下企业收40万元环保罚单、超捷股份(SZ301005,股价24.66元,市值25.69亿元)新登环境风险榜……2023年3月第二周哪些上市公司的环境保护与信披责任亮起了红灯?且看A股绿色周报第107期。
每日经济新闻联合环保领域知名NGO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自2020年9月起,基于31个省市区、337个地级市政府发布的环境质量、环境排放和污染源监管记录等权威数据来源,每周收集剖析中国数千家上市公司及其旗下数万家公司(包括分公司、参股公司和控股公司)的环境信息数据,发布“A股绿色周报”,旨在借助环境数据库及专业解析、传播能力,让资本市场的上市公司经营活动中的环境信息更加阳光透明。
根据2023年3月第二周搜集到的数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共有7家上市公司在近期暴露了环境风险。
在企业管理能力、财务状况、行业竞争等因素之外,环境风险日渐成为上市公司重要的经营风险之一。环境风险关乎企业发展,也关乎企业形象。
总体来看,在2023年3月第二周,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违规等风险信息共关联到7家上市公司。其中,4家属于国资控制企业。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发现,7家上市公司背后有多达147.51万户的股东,投资标的登上环境风险榜,将可能使他们面临投资风险。
本期,上市公司超捷股份便新登环境风险榜,因其子公司无锡易扣精密件制造有限公司受到了环境行政处罚。
具体而言,文号为锡山环罚决﹝2023﹞45号的处罚显示,2022年10月5日、11月28日现场执法检查,发现无锡易扣精密件制造有限公司注塑工序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需要配套的废气治理设施未验收,主体工程已投入生产。由此,无锡易扣精密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易扣”)被处以罚款25万元。
今年3月6日,超捷股份也对这次处罚进行了公告披露。超捷股份在公告中表示,上述事件发生后,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制定并落实整改方案。并称,公司要求无锡易扣及时停止上述违法行为,责令其配合相关部门将配套的废气治理设施进行验收,并追究事故责任,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宣贯培训,制定预防措施并落地执行。截至公告披露日,该事项已整改完毕,相关废气治理设施进入验收公示阶段。公司后续将进一步增强环保合规意识,加强生产运营过程中的控制与监督,强化领导责任落实,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2023年3月第二周,数据库搜集到7家关联企业收到与生态环境相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等,涉及7家上市公司。
本期,上市公司中国中铁再登环境风险榜,因其旗下的中铁四局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近期被处以了40万元罚款。
文号为长环罚字(2023)XQ1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长春市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10月8日和2022年10月9日对中铁四局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施工期间未按要求建设施工废水收集沉淀池,盾构等施工工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水直接通过市政雨水管网排入富裕河河道,由此,中铁四局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被处以了40万元罚款。
近年来,中国中铁不乏旗下企业受到环境方面的行政处罚。中国中铁2022年半年报显示,上半年,公司子公司下属的个别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污水排放、施工环境噪音未严格做好防尘降噪等措施,受到当地环保监管等部门行政处罚,累计处罚金额约为116.17万元,处罚事项涉及26个工程项目部。不过中国中铁在去年半年报里同时表示,所有处罚事项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当地监管机构验收销号。
在中国中铁之外,上市公司多氟多(SZ002407,one体育股价32.28元,市值247.27亿元)也在近期出现旗下企业受到行政处罚。文号为豫1200环罚决字﹝2023﹞4号的处罚显示,one体育河南东方韶星实业有限公司被处以罚款17.2万元。
这笔处罚来源于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11月18日对河南东方韶星实业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该公司擅自将氟石膏渣堆放在厂区东侧一空地上,地面未硬化,未做防渗处理,有部分石膏渣随雨水流入附近未硬化地面。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提及,今年1月,河南东方韶星实业有限公司曾提交听证申请书,提出多条理由。不过2023年3月6日作出的处罚决定显示,河南东方韶星实业有限公司仍受到处罚。
多氟多2022年半年报则显示,河南东方韶星实业有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多氟多本身则是一家主要从事高性能无机氟化物、锂离子电池材料及电子化学品、锂电池制造领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上市公司。
在上述公司之外,近年随着ESG(环境、社会责任及管治)投资理念逐步升温,投资者越来越注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上市公司财务投资和战略投资的环境责任也应受到重视,因此直接或间接参股企业环境数据被纳入A股绿色报告项目数据库。
需要说明的是,环境信息数据的公开均有赖于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水平的不断提升。从2008年《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到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章专章确立“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信息公开从制度建设上得到保障。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完善公众参与程序,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提供便利。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及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编写的《2018-2019年度120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PITI)报告》也指出,环境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逐渐成为政府和社会公众公认的原则。
如对本项目环境数据存在疑问,或需就榜单涉及环境问题进行沟通反馈,请联系蔚蓝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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