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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one体育

发布时间:2023-04-14 09:15:16 丨 浏览次数:

  one体育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盛视科技”)于2023年4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额度有效期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63号)文件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156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6.81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61,723,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24,963,6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6,76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5月2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37号)。公司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69,020.02万元(含理财与利息收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及进度推进,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优质、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券商理财产品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配方式。公司将选取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受托方进行合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控制风险,对产品进行评估,购买符合上述要求的投资品种,确保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前述额度有效期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在前述期限范围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额度。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尽管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优质、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投资品种,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配方式,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

  1.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投资过程中的人员安排、资金管理等方面作出了规定,公司将严格遵照执行。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合作。

  3.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该事项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优质、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投资品种,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建立了健全的内控机制,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盛视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2.盛视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盛视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2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上述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26万股不得解除限售;此外,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满足,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92.2112万股(不含离职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公司将对上述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97.4712万股予以回购注销。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鉴于公司拟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股本和注册资本将发生变化,同时公司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补充和完善,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此次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且其生效的前提是《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回购注销本次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实际变动结果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结果为准。如果实际变动结果较于“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中股份变动数量有差异,公司注册资本变化情况和《公司章程》“第六条”、“第二十条”中关于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的数据也将相应调整。

  (三)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后按照《公司法》等的规定,披露减资及通知债权人的相关公告,上述公告披露期满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办理回购注销及工商变更相关事宜,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58,041,7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是一家从事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研究,为用户提供符合未来发展的智能产品及“AI+行业”解决方案,服务智慧社会建设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目前专业提供智慧口岸查验系统整体解决方案及其智能产品,包括航空口岸、陆路口岸、水运口岸,业务涵盖边检和海关(含原检验检疫)等出入境旅客、货物及交通运输工具的智能通关查验和智能监管等。公司在智慧口岸领域深耕二十余年,已成长为国内领先的智慧口岸查验系统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基于在智慧口岸领域的技术积累,公司已将业务拓展至智能交通、智慧机场、one体育智慧园区、智慧城市管理、智慧校园、智慧消防等其他应用领域。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口岸主管部门、边检、海关(含原检验检疫)、机场集团、公安部门、交通管理部门、道路规划和建设管理部门、城市管理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学校等。公司主营业务情况具体如下:

  依托广东省智慧口岸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深圳市图像智能分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基于设备互联、信息共享、集约管理等理念,通过图像分析、数据挖掘、机器学习等人工智能技术,开发满足业务需求的系统和产品,优化旅客、交通运输工具、货物、邮件查验流程,整合现有口岸系统资源,打通口岸各系统信息壁垒,实现口岸系统之间无缝连接,构建同一平台协作模式。公司研发并已落地应用的自助查验系统、海关智能旅检人脸识别系统、智能检疫系统、智能查验系统、口岸服务机器人、视频防尾随系统、集装箱空箱检测系统、车辆一站式电子验放系统、船舶人员智能管控系统、高分可视化指挥平台等系列产品,覆盖智能查验、智能防控、智能检疫等三个系列的智慧口岸查验防控系统,形成了在航空、陆路、水运三类口岸领域的全方位应用,为守护国门安全和便利化通关提供有力保障。

  依托公司多年的行业技术积累,以智能算法为基础,聚集场景应用为驱动,公司研发了基于AI的智能算法(支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车牌识别、车型/车标/车品牌/车身颜色识别、电警/卡口/事件检测,如闯红灯、压线、违法变道、不按导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机占非、尾号限行、占用公交车道、逆行、非占机、违章掉头、黄网格违停、占用应急车道、外地车限行、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等违法行为识别)和智能产品(AI摄像机、集装箱智能锁、5G在途监管终端、半挂车环视系统、车辆预警终端、智能管理终端、移动执法取证系统、便携/手持/移动/固定式多功能测速仪、占用公交/应急专用车道抓拍一体机等),以及后端应用平台产品(智能边缘网关系统、轻量级交管平台、智能交通综合管控平台、视频结构化分析平台、车辆大数据应用平台、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等),专业提供城市交通管理、立体化治安防控等定制化的整体解决方案,从而满足交警、治安、刑侦等警种部门在交通管理、维护社会治安、侦查破案等警务工作中的实战需要。

  公司智能交通产品得到了行业相关部门的肯定,并获得了中国智能交通建设推荐品牌、中国智慧城市建设推荐品牌等多项荣誉,相关产品已成功应用于国内大部分省份和海外部分地区。

  智慧机场自助系统包括自助值机、自助托运、自助安检、自助登机、中转通道、行李分拣、违禁品分析、服务机器人、协运机器人、消杀机器人、AI测温、智能旅客安检(回筐)系统等无人化、全流程的系统。基于在智慧口岸业务的技术积累和视频检测、图像识别、行为分析、特征比对等人工智能核心技术的延伸,并结合与机场的合作经验及航空业务的需求特点,公司开发了能够满足机场多个场景使用需求的产品和方案,推进机场“无纸化”便捷出行。公司自主研发的自助安检系统系全国首创,并在上海虹桥机场、昆明长水机场获批使用,该系统采用人工智能技术进行尾随判断报警,不仅降低了安检人员的工作压力,还极大地提高了机场安检管控的安全性。

  依托多年的技术积累,公司在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具有较好的技术基础,将声学识别、人脸识别、行为分析、特征比对等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于智能产品的创新应用中。公司推出的智慧系统具有广阔的行业普适性,能根据采集的数据提供分析和判断,通过搭载满足不同场景应用的高精度算法,可应对数据激增带来的成本和复杂性挑战,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各行业的落地应用。基于多年的技术基础和在智慧口岸、智能交通、智慧机场领域积累的经验,公司产品还可应用于其他智慧系统领域(如智慧园区、智慧城市管理、智慧校园、智慧消防等),助力各行业的数字化转型。

  公司作为智慧口岸的先行者,提出智慧口岸理念并付诸实践,成功将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于口岸领域,首创了多项口岸智能查验产品,开创了口岸旅客查验、车辆查验及卫生检疫等领域智能查验的先河,推动了中国口岸信息化的发展。公司基于声波原理、卷积神经网络模型、图像合成和分析算法、智能判图、多光谱图像分析等核心技术原理,运用人工智能、深度学习、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叠加智能监管设备,突破了在口岸复杂环境下实现全方位智能查验的技术瓶颈,解决了海量复杂场景下人脸自动识别、集装箱空箱检测、人物双向关联查验、尾随闯关、人员精准拦截和行李物品风险拦截、人员健康信息和车辆信息自助申报及核验等技术难题,保障了国门安全。公司在智慧口岸领域深耕二十余年,已成长为国内领先的智慧口岸查验系统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并在行业内积累了良好的口碑和品牌知名度,“盛视”品牌已入选深圳知名品牌。公司经广东省科技厅认定为广东省智慧口岸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被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认定为深圳市图像智能分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获批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并入选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公司“智慧口岸查验防控系统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荣获广东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和深圳市科技进步奖二等奖。

  在口岸旅客查验领域,公司首创旅客自助查验系统,实现快速自助通关,开创全国口岸旅客自助通关先例,还最早推出了海关智慧旅检人脸识别系统、手提行李智能查验系统,提高了海关监管效能和旅客通关便利性。

  在口岸车辆查验领域,公司首推车辆一站式查验系统,整合查验单位信息资源,实现车辆“一站式”快捷查验,开启口岸车辆联合查验先河。

  在口岸卫生检疫领域,公司首推智能检疫查验系统,解决多年来旅客体温探测与精准拦截难题,实现自助查验、自动预警拦截,快速隔离拦截涉疫旅客,保障国门安全。

  除此之外,公司在国内较早创新研发的产品还包括视频防尾随系统、行李物品风险拦截系统、机场安检自助通道、智能验讫章管理等。one体育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受客观环境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面临诸多挑战,我国大部分口岸被关停,旅客出入境业务大多处于停滞状态,客户的采购需求延缓,项目交付过程中运输、人员流动受阻,公司部分项目交付验收延迟。2022年12月26日,国家有关部门调整了相关政策,自2023年1月8日起,对入境人员和货物管理措施进行优化。2023年2月3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通知,从2月6日零时起,全面恢复内地与港澳人员往来,取消经粤港陆路口岸出入境预约通关安排,不设通关人员限额,恢复团队旅游经营活动,内地与港澳人员往来全面恢复。2023年3月14日,国家移民管理局进一步调整外国人来华签证及入境政策。自上述政策实施以来,随着国际客运航班量稳步增长,出入境流量和出入境证件申办量大幅回升,公司所处行业环境迎来了全面修复,公司也将迎来新一轮口岸信息化项目需求高峰。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8,916.25万元,同比下降12.2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644.56万元,同比下降46.19%。对公司本报告期业绩影响较大的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达15,067.95万元,同比增加2,142.86万元,同比增长16.58%,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15.23%;(2)受外部客观环境和结算周期影响,部分项目回款延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9,897.1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891.67万元;(3)为践行社会责任,公司向贵州省乡村振兴基金会捐赠了1,20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海陆空多维一体化智慧口岸整体解决方案成功应用于杭州萧山国际机场三期项目、磨憨铁路口岸项目、峒中公路口岸项目、湛江吴川机场项目、云南河口口岸冷链货场智能化升级项目、大同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项目、友谊关口岸项目、武汉新港唐家渡港区一类水运口岸项目、鄂州临空经济区国际机组项目、雄安自贸区(综合保税区)项目等。2022年12月26日,国家有关部门调整了相关政策,自2023年1月8日起,对入境人员和货物管理措施进行优化。全国各地口岸受客观环境影响三年后,已迎来全面开放,作为国内领先的智慧口岸查验系统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义不容辞勇挑重任,全力保障全国口岸有序开放。公司全体口岸业务技术、业务及售后服务团队,加班加点、夜以继日,从东北边境城市绥芬河口岸,到南方边境凭祥友谊关口岸,从各地国际机场口岸,到边陲贸易通关陆路口岸,全力保障全国海、陆、空口岸查验产品安装部署,原有设备的升级、调试,并根据最新的出入境管理要求等政策方面的调整,加装新的生物信息采集产品和查验通道等,以确保口岸的顺利开通。随着口岸人流、货物量的大幅回升,公司也将迎来新一轮口岸信息化项目需求高峰。

  此外,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大胆创新,将更多先进的技术、管理模式和理念引入到口岸管理中,推动智慧口岸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报告期内,在西南边陲云南磨憨陆路口岸、中越边境云南河口口岸,公司通过部署AI摄像头、车底查验机器人、一站式通关系统和智慧验放一体机,利用AI算法和多级融合指挥系统,打造了AR全景可视化监管平台,构建起运行管理一张图、智慧验放一体化、消杀管控一条链、远程指挥一站通“四个一”的智慧口岸2.0新模式。随着全国口岸的有序开放,公司计划将智慧口岸2.0新模式推广至全国其他口岸,实现口岸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的新跨越,进而推动国内智慧口岸发展迈上新台阶。

  开拓海外市场是公司上市后的重要战略布局。公司海外事业部在成立之后,经过一年多的发展,目前已在尼日利亚成立了全资子公司,在科特迪瓦、阿联酋、沙特阿拉伯、柬埔寨成立了办事处,并计划在阿联酋、沙特、柬埔寨成立全资子公司,营销网络不断完善,持续推进海外市场拓展及项目交付等相关工作。通过一年多的自主开发和与伙伴合作等多管齐下,目前已经有多个项目签约并在交付中。

  其中中东地区是公司在海外的第一块根据地,公司海外事业部中东分队自2022年7月逆势出征,经过下半年持续的市场开拓,目前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2022年10月,公司参加了中东最大科技展、全球三大IT展之一的GITEXGLOBAL2022,在展会上公司展示了智慧通关iGate、口岸AR物流可视化、ECTS智慧在途监管、智慧加油站一系列智能创新技术产品和方案,众多方案得到了客户的好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同时期,公司参与了多个中东非国家海关与移民局的闭门交流会议和行业论坛,探讨了在海关与移民局数字化转型中的机遇,为进一步跟踪客户需求奠定了坚实基础。目前已有多个国家项目在持续跟进中。公司将以中东为据点,通过多渠道的合作,在区域内建立起行业品牌影响力和号召力,并逐步全面打开国际市场。

  报告期内,公司与合作伙伴建立了战略合作,携手把数字世界带入全球海关和港口行业,目前,正积极推进多个海外项目,后续将在全球海关领域(包括海关、口岸和综保区/自贸区等)围绕产品和解决方案开发、市场推广、项目拓展、生态构建等开展全面深入合作,共同开创行业发展的新格局。目前公司已在阿联酋、沙特、尼日利亚、科特迪瓦、肯尼亚、塞内加尔、埃塞俄比亚、埃及、印度尼西亚、柬埔寨、泰国等多个国家开展业务。

  智能交通方面,在中标华为海外智能交通系统框标伙伴后,双方在交通安全、车辆布控、交通管控等场景中联合推出了城市交通治理解决方案,打造海外ITS应用端到端的业务闭环,目前推进的ITS项目主要分布在非洲、亚洲等地区。

  海关特殊监管区作为口岸的外延领域,是公司近几年来重点布局的市场。公司成立了智慧通关事业部,重点跟进相关市场需求。报告期内,公司成功中标雄安自贸区(综合保税区)等项目,并紧密跟踪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运作市场需求,取得了丰硕成果。

  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海南将被打造成全岛封关运作的海关监管特殊区域。《海南自由贸易港口岸建设“十四五”规划(2021-2025)》中,明确项目建设规划的口岸“十四五”期间匡算投资总额约115亿元。同时根据相关规划,海南各港区的“二线年年底前具备封关的硬件条件,2024年底前完成封关各项准备,在2025年前顺利启动“全岛封关”。2022年是全岛封关运作准备的关键之年。公司已于2021年在海南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配备专门团队紧密跟踪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市场需求。报告期内,以公司为牵头人的联合体成功中标海口秀英港项目、海口新海港和南港项目,公司独立中标三亚港南山港区项目、海口美兰国际机场口岸查验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和“二线口岸”功能建设项目、三亚凤凰邮轮港口岸项目、三亚国际游艇中心口岸建设项目等,取得首战告捷,为公司进一步深入挖掘海南自由贸易港后续市场需求,抓住市场机遇奠定坚实基础。

  2023年作为“推进自贸港封关运作的关键之年”,将加快封关运作软硬件建设,公司也将紧密跟踪相关需求,并以此打造标杆项目,加速推进其他地区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市场,打开业务新局面,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业务成为公司新的业务增长点。

  报告期内,公司稳步推进多元化经营战略,充分发挥公司技术与能力优势,同心扩展产品线。继口岸行业系列产品之后,视频监控、机器人、车联网、身份认证各智能终端系列产品也加入了公司AIoT生态体系,为持续完善业务布局奠定了坚实基础。

  机器人方面,公司基于通用机器人底盘技术,AI赋能机器人,将室内/外巡检机器人、协作机器人、车底查验机器人、服务机器人、协运机器人等机器人家族系列产品向口岸以外的电力、商超、园区、楼宇、消防等领域推广。报告期内,公司收购了深圳市贝特尔机器人有限公司100%股权,扩展了机器人在消防领域的应用,加强了公司在防爆型机器人及履带式运动控制方面的技术储备与相关资格认证。同时公司加大投入,持续丰富产品线,机器人家族系列产品又添新成员,多款功能机器人即将上市,不断扩宽应用场景领域,以满足安防巡检、迎宾导览、分拣配送、清洁消毒、辅助查验、消防排爆等不同应用需求。

  车联网产品方面,公司以解决集装箱拖挂车、油罐车、货车等特种车辆驾驶中的视野盲区以及运输中的货物安全问题为主线,创新推出了半挂车环视系统,并开发了集装箱智能锁、5G在途监管终端、车辆预警终端、箱柜识别等系列产品及平台,可广泛应用于各类车辆,司机辅助安全驾驶等场景,相关技术成果获得了多项发明专利。报告期内,公司与中集集团下属子公司深圳市星火车联科技有限公司、中集车辆强冠罐车业务集团建立了战略合作,三方在半挂车360°车辆环视系统合作的基础上,将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共同开发更多智慧车联网产品,为专用车行业的智能化发展贡献力量。公司与其他大型车企的合作也在积极推进中。

  身份认证产品方面,公司以非接触式身份认证为目标,开展了人脸识别、虹膜识别、掌静脉识别、多模态生物识别终端系列产品的研发,结合多年来的行业经验,算法模型不断优化,已完成逆光、煤矿等特殊环境的身份认证研究及产品落地使用,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同时可广泛应用于各类需要进行区域管理与身份认证的场合。公司人脸识别算法在全球权威测试FRVT中名列前茅。

  此外,为构建产品生态,公司整合研发资源,基于时代的趋势,打造了基础设施平台——智能物联平台。平台以边缘计算的灵活可控为核心,提升终端感知与执行能力,增强设备汇聚到平台的数据的有效性,逐步扩展平台的业务能力与指挥调度能力,构建以AIoT技术中台为核心的业务中台,实现信息化设备互联,统一设备接入标准和数据汇聚,为行业用户提供中心AI能力,最终形成由众多业务系统构建的万物智联生态。

  近年来,随着国产科技公司的崛起,国产平台正在加速替换,从小众产品延伸到核心产品,这个趋势不仅标志着中国科技行业的崛起,也带来了很多机会和挑战。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继续推进国产化进程,在嵌入式软硬件、智能终端产品、操作系统、数据库等方面全面推行国产化战略,并持续提升产品的安全性。报告期内,公司多款产品已适配鸿蒙操作系统,部分产品已获取国家开放原子开源基金会兼容性证书。公司MVNTR团队《基于AI视频感知的智慧煤矿解决方案》项目参加昇腾AI创新大赛2022这一面向AI开发者打造的顶级赛事,斩获深圳赛区金奖,展现了公司在AI+行业创新的研发实力。公司以AIoT平台为基础,接入小众产品并延伸到核心产品,包括AI智能摄像机、AI智能终端、AI服务器等,不断丰富产品线,并在产品和技术上进行技术创新,提升竞争力,以适应市场需求。

  围绕公司的发展战略,并秉持协同主业、稳健推进、风险可控的原则,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增资、新设的方式参股,或全资收购的方式完成了多项外延投资并购项目,拓宽业务发展渠道,进一步完善了公司业务版图:

  使用自有资金2,400万元投资(受让股权+增资)北京纳米维景科技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纳米维景0.9554%的股权。通过与纳米维景的合作,积极布局医疗领域。报告期内,本次投资的工商变更工作已完成。

  使用自有资金5,250万元,认购广东恒元创智造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5%的份额。该产业基金重点关注于智能制造、智慧应用相关的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光电、集成电路等先进技术、前沿应用及产业链上下游的投资机会,本次参与设立产业基金有利于公司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专业投资能力、丰富的项目储备资源以及完善的风控体系,帮助公司更好地把握投资机会,降低投资风险,寻找与公司业务具有协同效应的优质项目。截至报告期末,该产业基金已完成工商注册,并正在办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使用自有资金4,800万元,认购海南盛星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的份额。该合伙企业定向投资亚太卫星宽带通信(深圳)有限公司,通过认购该合伙企业份额,公司可快速切入卫星通讯领域,扩展资产增值机会。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合伙企业已完成亚太卫星宽带通信(深圳)有限公司3.1071%股权的受让工作,相关工商变更工作已办理完成。

  使用募集资金+自有资金合计21,803.01万元收购深圳市贝特尔机器人有限公司100%股权,一方面解决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在深圳的场地问题,另一方面将消防机器人纳入公司产品体系,完善了公司机器人产品线,提升公司机器人业务的综合实力。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次收购的工商变更、交接等工作已经完成。

  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元增资南京时识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完成后持有时识科技1.60%的股权,通过结合时识科技在类脑智能领域的先进技术,以及公司的整体解决方案设计与实施能力,以期在多种智能场景中提供具备一定原创性、差异化的行业解决方案,提高我公司在人工智能行业中的整体竞争力。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项目投资合同已签署,工商变更等工作正在推进中,相关项目合作工作也在推进中。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3年3月31日以电子邮件、直接送达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含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瞿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总经理提交了《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主要内容为公司2022年经营管理工作回顾和2023年经营计划。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曹玮、张雪莲、黄新及任期届满离任独立董事黎秋霞、李胜、郭玉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现任独立董事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4日巨潮资讯网()。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24)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2022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4日巨潮资讯网()。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4日巨潮资讯网()。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6,445,582.29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541,838.63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761,564,754.74元。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5,418,386.3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541,838.63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766,733,938.38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58,041,7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5,804,175.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出现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情形导致股本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现金分红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方案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股本总额计算的分配比例。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4日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6)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的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4日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审计报告。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的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4日巨潮资讯网()。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事项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4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包括但不限于融资业务(用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押汇、远期外汇等)担保、向供应商申请信用账期的担保、项目履约担保等)。担保额度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授权期限与担保额度期限一致。

  《关于2023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4日巨潮资讯网()。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综合授信融资额度,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国内保理业务等。在此额度范围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额度,各家机构的额度以机构的审批意见为准,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签署与授信融资相关的申请、协议等文书,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本次审议的授信融资额度和授权的有效期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在前述额度范围内的具体授信融资项目,公司将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额度有效期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4日巨潮资讯网()。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额度有效期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该事项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4日巨潮资讯网()。

  《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4日巨潮资讯网()。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相关要求,同时为有效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并结合行业独立董事津贴水平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独立董事津贴制度》进行修订,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由“每人每年60,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万圆整)”调整为“每人每年72,0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万贰仟圆整)”。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曹玮、张雪莲、黄新回避表决。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津贴制度》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4日巨潮资讯网()。

  目前,公司所有非独立董事均在公司任职。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相应岗位领取职务薪酬,不另领取董事津贴,其职务薪酬根据公司薪酬与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确定。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按照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制度》执行。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差旅费、食宿费以及履行职务时发生的其他必要费用按照公司标准据实报销。独立董事津贴实行年薪制,按月平均发放。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4日巨潮资讯网()。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资和绩效薪资组成,其中基本薪资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职责、重要性及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绩效薪资根据公司业绩和绩效考核结果确定。薪酬的发放周期根据公司薪酬与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蒋冰、黄鑫、胡刚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4日巨潮资讯网()。

  为了更加线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2022年度和2023年第一季度对应收账款等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4日巨潮资讯网()。

  公司根据客观原因和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4日巨潮资讯网()。

  财政部分别于2021年12月31日和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公司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4日巨潮资讯网()。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2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上述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26万股不得解除限售;此外,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满足,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92.2112万股(不含离职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公司将对上述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97.4712万股予以回购注销。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蒋冰、黄鑫、胡刚回避表决。

  《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4日巨潮资讯网()。

  鉴于公司拟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股本和注册资本将发生变化,同时公司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需求,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补充和完善,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且其生效的前提是《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4日巨潮资讯网()。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35)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经审议,同意于2023年5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6)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3年5月5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25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彩田路7018号新浩壹都A座45楼公司会议室

  上述议案1、议案3-11、议案13-14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5、议案8-9、议案12-13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5、6、8、9、10、11、12、13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3.议案6、13、14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内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其中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2.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3年4月27日16:00送达),不接受电线-11:00,one体育14:00-16:00。

  4.登记及信函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彩田路7018号新浩壹都A座45楼,邮编:518000,传真,电话,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5.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彩田路7018号新浩壹都A座45楼

  兹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明确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1.委托人对代理人的指示,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相应位置填写“√”,涂改、填写其它符号的则该项表决视为弃权。

  3.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明确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发日至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截至2023年4月25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990)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至议案14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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